成功不要“尽力”要“借力”!
您好!我是天津华创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的刘会计
天津华创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一站式服务平台:秉承“客户至上、诚信”的理念: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公司拥有成熟的质量**体系、丰富的实践经验,专为企业提出合理的税务意见,进行税务筹划,为客户保密,专业的知识。自成立以来,已经成功办理了多家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并承接了多家企业的会计代理记账服务,受到客户的广泛!
主营:公司注册、代理记账、 教育培训、、、、、代理等相关业务。 另有:各类公司转让(管理、信息服务、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信息科技、实业公司等)。
我国的出口货物税收政策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出口并退税,出口是指对货物在出口环节不征、消费税,这是把货物在出口环节与出口前的销售环节都同样视为一个征税环节;出口退税是指对货物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有17%、14%、13%、11%、9%、5%等几档;
出口不退税,出口与上述含义相同。出口不退税是指适用这个政策的出口货物因在前一道生产、销售环节或进口环节是的,因此,出口时该货物本身就不含税,也无须退税。出口有一般贸易出口、来料加工贸易和间接出口三种情况。
出口不也不退税,出口不是指对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某些货物的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环节,照常征收,出口不退税是指对这些货物出口不退还出口前其所负担的税款,出口退税率为零适用这一政策。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通知),总局同时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24号)(以下简称公告),全面清理和规范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包括:退(免)税范围、税种、税率、计税依据、申报期限等。
但是对于一些出口敏感问题没有明确,比如转厂规定、下游结转的抵减政策还是地方“百花齐放”;享受优惠的产品出口是否退税如何退税并未提及,如软件即征即退,疾人享受先征后返优惠政策出口是否退税;对于出口收汇核销改革涉及相关出口退税管理调整也未明确。同时有些规定也有待于更新,如外贸企业核算要求(外贸企业应单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转出),购进时是否用于出口,这是个主观的问题,企业可以先确定用于内销,先抵扣,若要改变意图用于出口,在再进行转出口。同时财税 [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24号与一些没有作废的相关文件 规定衔接是个课题。
扩大了出口退税货物的范围
政策总体方向是梳理、整合、规范和放松,扩大了收购出口视同自产出口退税范围,规定大型守法企业,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货物出口可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也就是财税[2012]39号规定的“集团内成员企业收购出口的成员企业及集团公司生产的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退(免)税”,同时视同自产货物范围还包含了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这对于无法自产,视同自产和列明退税的货物来说,无疑是政策放宽的受益对象。
原来视同内销范围调整为免税范围
根据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的五种视同内销的货物:
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的货物;
2、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
3、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
4、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的货物;
5、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退(免)税凭的出口货物劳务属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范围。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补齐退(免)税凭的出口货物劳务。
这三种情况刚好属于国税发[2006]102号 规定的三种视同内销情况 需要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财税[2012]39号文件却规定以上三条属于实行免征的范畴,国税发[2006]102号的相关规定应予以作废。那么免税的管理和后续政策跟进也将是一个课题。
进口方面,由于利用下设报关行的优势,在进口货物到港前即可进行“予录入”,且在各港区长驻报关员、三检员、配有车队提货,省去了从进出口公司——货代——报关行——车运的流转环节,节省了时间和费用,也便于了解和控制整个进口过程的操作,在短的时间内提到货物,一直受到客户的。由于公司在各开户银行情况良好,在外管局和海关记录均为A级企业,因此在对外付汇方面实行“当日到帐,当日付汇”的方式,能为客户提供效的服务。
加强出口退税货物管理
针对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和及其饰品税严重货物,规定了原材料成本不80%的标准,即,通知和公告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不包括本通知附件7(《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和及其饰品的具体范围》)所列货物),如果原材料成本80%以上为附件9(《原料名称和海关税则号表》)所列原料的,应执行该原料的、消费税政策,对应税率为该原料退税率。
出口申报期限延长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
出口申报期限的放宽力度,由原来的大多数90天期限延长至次年4月30日前(货物报关开具《代理出口货物》到次年4月15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据公告申报期限大致分以下几种,不给办理相关手续:
1、需要报关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向主管税务办理出口货物、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2、其他视同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非报关出口销售的,为出口或普通开具之日起,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在次月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免)税。
3、输入区域的水电气。企业应在购进货物的开具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申报退税。
4、委托出口的货物,受托方须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15日前,向主管税务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附件31),并将其及时转交委托方,逾期的,受托方不得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
我公司服务优势
让您满意、是我们的目的
http://tjhccs2.b2b168.com
欢迎来到华创(天津)财税服务有限公司网站, 具体地址是天津市河东区二号桥街道金地广场总公司及各区分公司,老板是刘会计。
主要经营商务服务相关产品。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公司注册,变,转让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